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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訊息 : 政府投資400億 成立住都中心
作者 info 於 2017-06-02 (1416 次閱讀)

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內政部提出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」。 本報資料照片



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內政部提出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」,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,以內政部預計擔任實施者的公辦都更案,以及後續接管林口世大運選手村近三四○九戶公宅,政府直接投資四百億元,約可創造一千四百億元經濟效益。

根據草案,未來國家住都中心將有七大業務,包括支援社會住宅興辦、營運、管理維護及包租代管相關事務,以及擔任都更實施者,也可投資民間都市更新事業,以提升財務可行性,促成具公益都更案。

設置條例草案一旦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,政府將投入卅多億元及土地等,共約一百億元規模來成立住都中心。一旦成立後,除明年接管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村三四○九戶公宅,規畫實施的公辦都更計畫,包括台北市信義區兒福中心周邊基地、新店榮工廠地周邊地區及公開評選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等案,未來若加上十個公辦都更案,將由住都中心協助地方政府或事業機構招商。

花敬群表示,住都中心未來的投資和經營,必須提報主管機關核定才能進行,實施計畫和角色扮演都有其公共利益及政策需求上的監控和考量,不會執行純粹只創造利益、與民爭利的業務。

花敬群說,住都中心的財務和營運透明公開,預算及審計受立法院和審計部審查,也接受社會監督檢驗,融資部分也一樣受到主管機關同意才能進行。

為鼓勵地方設立住都法人,以利都更案推動,內政部也規畫修改都更條例,增訂地方設立住都中心的法源,讓住都中心的設立可以在地方遍地開花。

花敬群強調,為了加速都市更新,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」日前在立法院三讀後,接下來就是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」,讓政府機關有直接手腳可以推動公辦都更,並在民間自辦都更量能不足時給予協助,政府未來還有「都市更新條例」全版修正草案,目前已在行政院審查中,三個法案到位,才能有效面對長期都更推動困難的困境。

新聞來源:聯合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