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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訊息 : 包租代管方案 北市、桃園先起跑
作者 info 於 2017-08-08 (1547 次閱讀)


已有房仲業者申請認定,準備投入台北市的包租代管、代租代管業務。



最近內政部「106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試辦計劃」出爐,台北市、桃園市都啟動包租代管、代租代管方案,與房仲、管理顧問公司、NGO團體合作,參加方案的房東、房客、業者都能獲得補助。

根據內政部低度用電住宅調查統計,台北市閒置1年以上住宅約3.5萬戶,為有效利用空屋資源,台北市府提出包租代管試辦100戶計畫,原訂6月上線,後配合中央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試辦計劃」,轉而申請內政部補助2,200戶包租代管,從8月4日至8月28日公開徵選廠商,希望選出至少3家廠商,每家至少承做200件以上包代租代管、代租代管業務。

內政部「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」規定,未來投入包租代管事業者,要先經主管機關認定為「租屋服務事業」,辦法頒布以來,台北市府收到包括崔媽媽、中信房屋、東森房屋、兆基管理顧問、幸福久久窩等公司申請認定,準備投入包租代管、代租代管事業。都發局表示,目前中央補助包租代管,提供業者包租代管的開發費及包管費、代租代管的媒合費及代管費等服務費用,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與團體投標;另一方面,有意提供房屋出租的房東及有租屋需求的房客,該計劃提供修繕補助費,協助房東修繕房屋後出租、並提供弱勢房客租金補助,預計在招募廠商後、9月中旬公告受理房東及房客登記申請。

桃園市推動「民間住宅包租包管計劃」已在8月1日開辦,由市府委託民間租屋服務事業與民間房東簽訂承租契約,再轉租給房客,並負責後續維護管理工作,給房客更完善的居住品質及租賃服務。為吸引房東參與配合政策,市府提供保證收租、稅賦減免、修繕補助及居家安全保險等誘因,房東如果委託管理並出租,住宅出租期間每屋月租金收入1萬元以下免繳綜合所得稅;租金收入超過1萬元再減除60%的房屋必要損耗支出,以雙重優惠鼓勵房東釋出住宅。 

出租對象分成三類,包含第一類政策戶、第二類政策戶、一般戶;一般戶只要設籍、就學或就業於桃園市,符合今年家庭年收入低於122萬元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7,922元,且在桃園市無自有住宅,即可以市價8折租金承租;若符合住宅法定義經濟或社會弱勢者,再降低租金為市價7折及5折。住宅發展處提醒,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可至永勝租屋桃園分公司現場辦理申請。

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